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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岁小伙上班第一天猝死,究竟是怎么回事

2019-02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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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导读】 一个人再有本事,疾病和意外无法掌控。生命价值与职级高低无关,与文化多少无关,一个人的价值不好估量,但可以通过保险来衡量。

一个人再有本事,疾病和意外无法掌控。生命价值与职级高低无关,与文化多少无关,一个人的价值不好估量,但可以通过保险来衡量。下面为大家推荐《25岁小伙上班第一天猝死,究竟是怎么回事》,欢迎阅读。

25岁小伙上班第一天猝死,究竟是怎么回事

零点刚过,一辆救护车呼啸而至,医护人员将一名25岁的男性患者送进了医院抢救大厅进行抢救,只可惜,患者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心跳呼吸停止时间过长,医护人员回天乏力。

据随行的同事介绍,昨天是单位报道第一天,当天晚上他们在宿舍里一直吸烟聊天,聊聊放假期间各自情况。正准备休息的时候,25岁的小李突然意识不清,呼之不应,同事连忙呼叫120将他送往医院抢救。

“在接诊过程中,我们了解到患者春节期间一直处于兴奋状态,熬夜是常态,烟酒不离手,一周前因为胸闷心悸曾到当地医院进行输液治疗。”医院急诊内科医生表示,很可惜,这么年轻就猝死了!

别让自己走的太便宜

一个人再有本事,疾病和意外无法掌控。生命价值与职级高低无关,与文化多少无关,一个人的价值不好估量,但可以通过保险来衡量。谁都不知道哪一天会生病,谁都不知道一睁眼还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,谁都不知道因为你的离去,家人要承受多少痛苦,甚至还不上房贷、车贷等银行债务,负担不了日常开销。

保险,近年来已经渗透到寻常百姓家,成为家家户户不可或缺的保障,在一定程度上,保险产品已然成为了一个人身份、身价的体现。生不由己,死不择日,老是必然,病是难免,死是必定,今天健康不等于明天也健康。人吃五谷杂粮,脚行四面八方,风险无处不在,疾病时刻到来……

每个人都会走,有的人生命价值连城,有的人不值分文,却给家人留下悲伤和债务。你的身价是多少?看你的保险就知道!千万别让自己走的“太便宜了”!

为了父母妻儿再穷不能穷保险

氧气和水是每个人都需要的,但平时谁会珍惜它呢?只有在缺氧缺水时才会感觉到它的珍贵,保险的意义正是如此。保险是我们生活中的灭火器,是我们远行时的备用胎,是我们乘坐飞机时的降落伞,宁肯没用上却不可不准备。

你不是买保险,你是存一笔救命金,是预防!发生万一,家庭生活会不会发生变化? 家庭财务会不会发生影响?

“只要我在,我就会照顾你和孩子,你们放心!”男人都这样拍着胸脯对老婆和孩子说。可是,要是你不在了呢?有没有考虑过? 如果你躺在病床上收入中断,没钱治病,你的家人会放弃你吗?到处奔走为你借钱治病的又是谁?有没有考虑过?顶梁柱一旦倒塌,整个家庭就会分崩离析;谁来赡养白发苍苍的老人,谁能够将年幼的孩子抚养长大,又有谁能够抚平未亡人心中的那道伤痕……“

“请记住:人寿保险是:最简单,最便宜,最方便,最快捷,在您最需要的时候制造大量现金的方法,以便保障您的风险。买保险不仅为自己更是为家人,只有保险,才能保证“你在与不在,你的爱都在”!”

25岁小伙上班第一天猝死,究竟是怎么回事

延伸阅读:意外险不予理赔的9种情形

意外险不是所有的“意外”都赔的,是对被保险人受到了外来的,不可预见的,突发的,非本意的,非由疾病引起的风险而造成的伤害给予保障。

今天就用几则常见案例,讲讲意外险哪些情况不赔。

1、因病摔倒死亡

患病的王大姐在浴室洗澡时,不慎滑倒。家人将其扶出时,已不能自主呼吸。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。意外摔倒导致身亡,结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!

原因:一般健康的人摔倒,可能就是骨折或者小擦伤,摔倒死亡是因为王大姐自身有疾病,而摔倒只是诱因,并不构成决定性作用。这正是保险赔付的近因原则,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,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、最有效、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的依据。

当然,在身体健康无疾病隐患的情况下,如摔伤撞到头流血过多致死等情况还是可以理赔。

2、猝死

王先生在单位加班时突然昏厥,送至医院途中停止了呼吸,医生诊断为“猝死”。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其名下的意外险,理由是“猝死不是意外”。对此,家人很不理解,明明是突然发生的死亡,怎么就不是意外呢?

原因:由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,所以不属于意外,一般的意外险均不赔偿,有的涵盖了“猝死”责任的意外险才会赔偿。

3、中暑身故

去年夏天,张先生在工地干活突然中暑晕倒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,张先生的儿子立马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,可保险公司却说中暑不在意外理赔范围内。

原因:中暑是一种疾病,与患者身体机能、身体素质有关,它不是外来的,突发的,而是内在因素引起。再者,中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。因此,中暑不属于意外伤害。

4、妊娠意外

张女士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意外险产品,几个月后发生了一场意外。原来,张女士有了身孕,出门行动不便,不小心摔了一跤,身上出现几处明显伤痕,张女士担心孩子别有什么影响,只好到医院就诊,医生建议住院观察治疗。出院后,张女士想到之前购买的意外险,便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,可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。

原因:由于被保险人妊娠时意外风险增加,多数意外险产品将“被保险人妊娠、流产、分娩”列为免责条款。目前,只有母婴综合保险可以保障妊娠期的风险。

5、个体食物中毒

孙大爷家没有冰箱,怕食物浪费,总吃剩饭。突然某天,孙大爷饭后出现了肚子痛、呕吐等状况,到了医院经医生诊断,属于食物中毒。因孙大爷之前购买了意外医疗险,所以“病”好后,便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,最终却被保险公司拒绝。

原因:食物中毒虽符合非本意的、外来的、突发的,但因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,也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疾病。一般情况下,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,可视为意外事故,而如果是个人食物中毒,往往就会被视为是个案,保险公司对这种“意外”不赔。

6、手术意外

李先生的妻子因为疾病需要手术,在手术过程中,曹先生的妻子出现了意外的状况,最终死亡。曹先生心想,妻子生前买有意外险,这种情况刚好符合,可没想到,保险公司拒绝赔偿。

原因:手术时发生意外,是因为在手术过程中出现状况导致意外死亡,是由于疾病,不属于意外伤害。

7、高原反应

60岁的张大妈去西藏游玩,中途因高原反应没缓过来,最终死亡,张大妈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意外身故赔偿,却被拒绝。

原因: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,不符合突发的,不可预见的,且张大妈年事已高,产生高原反应并非“意外”,因此不赔偿。

8、潜水探险身亡

年初,李某跟朋友去三亚玩潜水,中途不慎受伤发生意外,最终身故,李某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意外赔偿,却被拒赔。

原因:许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将被保险人“从事潜水、跳伞、攀岩运动、探险活动、武术比赛、摔跤比赛、特技表演、赛马、赛车”等高风险活动列为免责条款,所以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楚条款。

9、未驾车驾驶意外

冯小姐去年花200给自己购买了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险,前不久,冯小姐跟朋友开车去成都玩,中途不幸撞上大巴,当场死亡,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,却遭拒绝,理由是出事时,冯小姐坐在副驾驶车位,并不处于驾驶过程中。

原因:意外险种类较多,类似驾驶员意外险、交通工具意外险等专门的意外险保障范围非常狭窄。所以,大家不要盲目追求费用低,保额高,要先弄清赔偿条款。

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,版权属于原作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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